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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

发布时间:2013-02-22 15:10:42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制胜法宝。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国家就繁荣稳定,人民就幸福安康。因此,把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
  重心下移,强基固本,建立基本工作制度。我们党执政的全部根基在于基层和群众,必须重心下移、强基固本,夯实“双基”组织。党支部(小组)是党组织的最基本细胞,村(社区)是国家政权的最基本单元,二者有机构成党执政的基石。一方面,要采取单建、联建、挂建等形式网络化设置城乡基层党组织,做到“哪里有人民群众,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要把编制、人员、经费、硬件等资源和力量倾斜到村(社区)一级,搭建富民、便民、安民平台,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部署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大力夯实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实践中,可探索建立专门工作队伍,加强与基层村(社区)的日常联系,定期开展下访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发挥好上下沟通、化解矛盾、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突出主体,优化方式,建立群众评价制度。按照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评价。要明确评价主体,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群众评价,参评人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团社团协会联络员或监督员、群众家庭代表等多个层面组成,扩大群众家庭代表的比例。要明确评价内容,重点对富民服务,如帮助发展社区和村级集体经济,拓宽创业渠道;对便民服务,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养老服务、卫生保健、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等事项;对安民服务,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要明确评价方式,组织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评价活动,如随机问卷调查、网络回复调查、群众评价员评价、评价卡(表)评价等,做到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开展到哪里,群众评价就跟进到哪里。
  健全体系,强化实效,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既体现全面性,涵盖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又体现针对性,综合提炼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共性指标,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个性指标;还要体现可操作性,把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相关定性指标细化为可考核衡量的具体标准,并根据难易程度赋予不同权重的分值。要完善优化考核方式,加强综合评价,坚持“考事”与“考人”相结合,突出考核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实绩和干部德才素质,对民意调查、群众评价、民主测评、实绩评价等各环节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印证,力求客观、真实、准确。要综合运用考核成果,把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考核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评奖励等挂钩,解决好“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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