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纪检干部“大轮岗”
发布时间:2008-10-15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对委局机关干部进行调整,共有78名领导干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其中,对在同一职位上任职5年以上的38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这是近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最大的一次干部轮岗交流,轮岗干部占调整干部总数的48.7%。 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干部成长,年初,哈尔滨市纪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岗位轮换制度(试行)》,提出了轮岗交流的原则、对象、条件和程序。制度规定,岗位轮换周期一般为5年。在同一职位上任职5年以上,或在管人、管钱、管物、办案执纪、查办案件等重要岗位任职时间较长或需要轮换的,原则上要进行岗位轮换。按照上述条件,他们提出了轮岗交流干部名单,并由符合条件的干部填报交流去向,由干部室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考试和考核,实行“双向选择”。
据哈尔滨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进一步拓展干部轮岗交流范围,建立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轮岗交流,使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