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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小微工程”建设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卢村镇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6-03-25 17:12:52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25日,基层小微工程建设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卢村镇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涂涌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卢村镇领导班子的见面会,传达全市巡察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涂涌作动员讲话,卢村镇党委书记石家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陈国菊及有关同志,卢村镇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二级机构负责同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涂涌指出,本次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基层小微工程建设的重视,全体干部要认真领会、贯彻落实好市委的部署;并对本次巡察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要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三要坚持同题共答,高质量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石家敏表示,市委巡察组进驻卢村镇开展基层小微工程建设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卢村镇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这不仅是一次监督检查,更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我们要端正态度,坚决贯彻巡察部署;全力配合,坚决做好服务保障立行立改,坚决抓好问题整改。

基层小微工程建设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将在卢村镇工作30个工作日。巡察期间(32559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563-6915505,手机:19159317620(只接收短信)。同时,在卢村镇财政所三楼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43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德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卢村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招投标、施工建设、验收管护、资金使用及基层小微工程设等其他方面突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石家敏表示,市委巡察组进驻卢村镇开展基层小微工程建设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卢村镇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这不仅是一次监督检查,更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我们要端正态度,坚决贯彻巡察部署;全力配合,坚决做好服务保障立行立改,坚决抓好问题整改。

基层小微工程建设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将在卢村镇工作30个工作日。巡察期间(32559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563-6915505,手机:19159317620(只接收短信)。同时,在卢村镇财政所三楼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43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德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卢村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招投标、施工建设、验收管护、资金使用及基层小微工程设等其他方面突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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