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暂时用不到的栏目 > 公开评议机关、民主考评科股长和基层站所长活动 > 重要文件

2013年度广德县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基层站所,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体系及相关职责
考评活动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采取县直主管部门、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和站所联动的方式进行。
县“三评”活动领导组负责活动的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县“三评”办全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明查暗访、舆论宣传、具体考评等工作。
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参评站所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对所属(辖)站所开展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检查指导、督促整改、年终考评等工作。
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既要认真抓好活动的具体落实,做好各阶段工作,又要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考评,查摆剖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工作中的不足,争创优良业绩,服务人民群众。
二、考评对象
重点考评本区域内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基层站所长,共计160名(具体名单附后)。其中公共服务与综合管理类54名,行政执法类64名,乡镇直管类42名。
考评期间,参评站所长职务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需报送县“三评”领导组备案。对恶意为逃避考评结果而进行人员调整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考评内容
(一)信息公开
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涉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行政处罚和管理、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公开,做到项目清晰、标准透明。
(二)依法办事
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管理、依法处罚。执法、管理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实现有效控制,为民服务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杜绝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服务质量
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执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服务行为规范,文明礼貌、热情耐心、高效便捷。加强基层站所文化建设,推行文明用语、亲情用语。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
(四)作风建设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广发〔2013〕8号)。
(五)制度建设
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工作人员举止文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
(六)工作业绩
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考评方法、程序及分值计算办法
(一)考评方法和程序
1、日常督查考评。由县“三评”办组织实施,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予以配合,对照以上6项考评内容,制定评分细则,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评小组开展日常考评工作,对参评站所长考评打分,并建立考评档案。每个站所日常考评每年不少于4次。
为突出知情评议,增强考评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求参评的站所长将近两年的所有服务对象建立人员库并上报县“三评”办,“三评”办跟踪审查确认并会同县公证处随机抽取部分服务对象,通过召开相关会议、个别走访和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定量一对一测评;同时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整改提高。
2、主管部门考评。站所主管部门要按照考评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所辖站所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报县“三评”办备案。年末各主管部门要对所辖站所长按照工作实绩排名,排名结果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名次排列的比例为优秀占30%(分值为15分),良好占50%(分值为14分),一般占20%(分值为13分)。
各主管部门的考评结果应与目标考核结果相一致,在本系统内须公示3个工作日,并在公开测评大会召开前上报县“三评”办(附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未经领导班子讨论和公示的一律取消所辖站所的评优资格。
3、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班子考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要按照考评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报县“三评”办备案。年末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要对辖区内站所长工作实绩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名次排列的比例为优秀占30%(分值为15分),良好占50%(分值为14分),一般占20%(分值为13分)。
考评结果应与目标考核结果相一致,须公示3个工作日,并在公开测评大会召开前上报县“三评”办(附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未经领导班子讨论和公示的一律取消所辖站所的评优资格。
4、公开测评。由县“三评”办组织,以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为单位,由县领导带队召开公开测评大会,对所辖区内站所长进行测评。
5、信函测评。由县“三评”办组织,通过邮政局以信函方式发放并收回测评表。
参加公开测评和信函测评的人员包括省、市、县、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乡(镇)直单位干部职工(不含参评站所长)、村(社区)“两委”、监委会班子成员,农民、社区居民(每个村民(居民)组民主推荐2名),外来投资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由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建立人员库(名单不重复,不少于500人)并于9月底前上报至县“三评”办,届时县“三评”办根据上报的人员库,委托县公证处分别按100人的标准随机抽取参加公开测评和信函测评人员。
(二)考评分值和计算汇总方法
 1、考评分值设计。考评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日常督查考评(含服务对象测评)占30分,主管部门考评占15分,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班子考评占15分,公开测评占20分,信函测评占20分。
2、考评等次。考评测评表设“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
3、考评扣分情况。在检查考评中,各参评站所长及所在站所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给予扣分。
(1)凡被投诉、反映的问题,经县“三评”办和县投诉受理中心调查属实的,每起扣1分;
(2)对县长热线办、投诉中心、县“三评”办转办或交办的投诉件和问题不认真办理或没有按时报结的,每起扣0.5分;
(3)对信访部门转办或交办的信访件未认真办理或未按时报结的,每起扣0.5分;
(4)被县级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县级有关部门定为典型案例通报,每起扣0.5分;
(5)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未登记在册、未认真研究办理、限期解决,造成重复投诉或越级投诉的,每起扣0.5分;
(6)参评站所长本人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被追究责任的每次扣1分;本站所其他人员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被追究责任的每人次扣0.5分。
(7)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确属参评站所责任的,每件扣1分;
(8)本站所人员受到立案调查处理的扣2分。
 4、得分计算方法。日常督查考评、主管部门考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班子考评、公开测评、信函测评等5个方面得分之和,再减去扣分为考评总分。公开测评、信函测评分值计算方法是(100分ד很满意”票数+80分ד满意”票数+60分ד基本满意”票数+0分ד不满意”票数)÷有效票数×该方面的分值比例,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5、直接定为不满意站所长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不满意站所长:
(1)本人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
(2)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市级以上部门定为典型案例通报的;
(3)在考评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查证属实的;
(4)本人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立案调查处理的;
(5)年度内站所长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考评步骤及工作安排
 考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
县“三评”办制定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批转下发,同时报上级站所长考评领导组备案。县直各主管部门、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结合实际,成立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于4月下旬报送县“三评”领导组备案。同时一并报送纳入考评的各站所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名单,以及部门开展此次活动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名单要以表格形式上报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主管部门、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上报的实施方案经县“三评”领导组审核备案后,于4月下旬召开部门、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动员大会,并于两日内将动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送至县“三评”办备案。
(二)查摆整改、检查督促阶段(4月下旬—10月)
要采取上下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由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主管部门和站所分别采取各种形式查找问题,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开展“请你为我挑刺”等活动。各站所对所查找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县“三评”办将组织督查组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基层站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问卷调查、考评打分阶段(11月—12月下旬)
对照考核评分办法,坚持日常检查考核、不定期暗访和集中考核(公开测评、信函测评)相结合。分别由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站所主管部门和县“三评”办组织实施。
(四)综合统计、评定结果阶段(12月下旬)
在县公证处和县“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县“三评”领导组指定县统计局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各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从高到低分类排名。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公布结果
考评结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二)结果运用
1、对公共服务与综合管理类前5名、行政执法类前5名的基层站所长、乡镇直管类前3名的基层站所长(包括并列),向上级党委、政府推荐若干名站所长,报请上级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2、对公共服务与综合管理类前5名、行政执法类前5名、乡镇直管类前3名的基层站所长(包括并列),定为最满意基层站所长,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指标),并按干部管理权限送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3、对公共服务与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的基层站所长排名后2名、乡镇直管类的基层站所长排名后1名的,定为不满意站所长。属于地方管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一年后视情安排其他工作;属于垂直管理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免去其现职,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一年后安排其他工作。站所内其他人员下年度内不得提拔使用和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
4、系统内有1名站所长被评为不满意站所长的,由县“三评”领导组、分管县领导对其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予以诫勉教育,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将诫勉教育通知书抄送组织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系统内有2名以上站所长被评为不满意站所长的,且属于同一分管领导分管的,对该分管领导,属于地方管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视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属于垂直管理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免去其现职并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视情安排其他工作;县“三评”领导组对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予以效能告诫,并将效能告诫书抄送组织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垂直管理)。
七、严肃考评纪律
考评工作人员、参加考评活动的各界代表,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参与并开展好考评活动各项工作。始终严格遵守考评工作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借考评之机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打击报复,否则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400516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000040号

扫一扫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