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广德县商务局监察大队
监察大队副大队(负责日常工作):王立
办公电话:0563-6818013
行政审批:全县生猪屠宰厂资格初审
许可审批:无
商务监察大队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商务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协调工商、公安、农委、卫生、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关系,承担商务重大案件查处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与组织,建立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
3、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商务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承担全县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等食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5、承担对全县生猪屠宰厂资格初审工作;
6、承担全县加油站(点)、商贸流通领域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参与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工作;
8、根据省直管县政策,承担全县典当、拍卖等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12312”商务举报投诉点的建设与管理,做好社会公众举报投诉、咨询的受理、解答、处理、上报和反馈工作;
10、做好执法案件的立案、审理、制作、整理、归档工作;
11、按时做好相关报表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2、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务监察大队大队长职责
1、负责商务监察大队全面工作,向局党组负责。
2、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商务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抓好队伍建设,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4、抓好业务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创一流业绩。
5、提出各项工作计划及工作发展规划方案,完成局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6、主持召开大队领导办公会议、大队全体人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商务监察大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7、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大队的工作情况。
8、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