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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15 11:33:45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三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文联主席光生荣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单位垫付应由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问题。2015年元月至9月,县文联用单位财政资金为光生荣、李庭武、杨燕三名同志垫付了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共计45000元;20159月至201612月,又垫付该三人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存部分,共计2115.46元。直至县委巡察发现后,才将上述违规垫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退还。光生荣作为县文联主席,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光生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誓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欧阳忠诚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元月至10月,誓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王某、周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前提下,违规为他人办理了2191份工商营业执照,并收受好处费433220元。20161214,该二人因受贿罪,被广德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时任誓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的欧阳忠诚,对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审批环节疏于管理,未及时发现系统异常,也未组织实地核查,工作失职,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欧阳忠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杨滩镇桐花社区原主任姚远华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问题。2005年姚远华与桐花社区某村民组组长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将其推到在地;2009年姚远华因工作之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并进行辱骂和殴打,导致他人嘴角被打出血。200811月,桐花社区用集体资金购买越野车一辆,在任桐花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200811-2014年),姚远华始终自己驾驶并使用该车上下班。2014年因赌博被杨滩乡党委给予党纪处分。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姚远华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贯彻执行六大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自律。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尊崇党章,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要强化对普通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各种违犯党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中共广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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