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桐汭廉声
宣城: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3-01-11 15:51:16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1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城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手机等媒体平台,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吃透全会精神实质,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我们将牢记‘国之大者’,始终聚焦‘两个维护’,做细做实政治监督,围绕推动党中央关于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项目化、嵌入式精准监督,让铁纪‘长牙’、发威,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绩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素兰坚定地表示。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特别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各项工作的监督执纪力度,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充分运用‘派驻+协作区’‘巡察+协作区’‘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对民生领域中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守护好群众利益。”广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操永高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监督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该市宣州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妍认真聆听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后表示,“2022年以来,我们以驻在单位建立的大数据平台为抓手,联合内部监督机构,精准掌握驻在单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症‘下药’,开展具体监督、常态监督,把推动检察机关‘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作为加强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推动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以有力有效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指明了方向。”泾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珍珍表示,“将严格区分无心与有意、无禁与有禁、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谋私的界限,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容错纠错实施细则,既划清可容的‘边线’,细化实行的情形、范围,又明确禁容的‘红线’,严防纪律‘松绑’,谨慎用好容错纠错这柄‘双刃剑’,以‘敢容’的担当、‘真容’的胸怀,做到应容尽容,让基层党员干部无后顾之忧,能够甩开膀子真抓实干。”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刚担任旌德县旌阳镇纪委书记不久的周琴坚定地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是生活在最基层的群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实打实地帮助群众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我们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转化成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武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宁国市委巡察办干部黎宏涓认为,“巡视利剑之所以所向披靡,让违纪违法人员和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在于‘亮剑’出鞘且下沉到基层,使巡察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我们将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要求,站稳政治立场,认真贯彻巡察‘十六字’方针,在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上下功夫,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巡察整改监督、成果运用及统筹督促责任落实,积极探索‘巡察整改督导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能部门整改+专项整治’这一创新模式,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贡献一份巡察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新要求,勉励大家“要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砥砺品格操守”。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郎溪县姚村镇年轻纪检干部张弦深感骄傲自豪,她表示,将始终牢记“三个务必”要求,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惠农资金落实等重点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检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惑,担重任、扛重责,在纪检监察之路上逐梦青春,涵养进取品格,在“铁肩担道义、秉公扬正气”的铮铮誓言中铸剑扬帆。(安徽纪检监察网)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400516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000040号

扫一扫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