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30 14:48:19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2015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突出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及县委“十八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推动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两个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各驻在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工作措施。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执纪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1、抓好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决策部署,主动跟进督促落实,保证政令畅通、执行到位。
2、抓好各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参加或列席各驻在单位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以及重大事项通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各驻在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3、抓好对各驻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分工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完善一季一报告、半年一检查、一年一总结工作制度,加强对各驻在单位分工任务的督导调度,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县委、县纪委部署和要求,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监督检查任务。
二、着眼改进作风,增强廉政教育和纪律检查针对性实效性
1、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协调各驻在单位,通过廉政党课、干部廉政谈话、观看廉政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作风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引导各驻在单位创新廉政文化建设载体,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5月份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新提拔任职的科股级干部举办一次岗位警示教育活动;10月份组织一级风险点岗位科股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适当时机开展一次科级干部廉德教育测试和家庭助廉活动。
2、注重纪律检查。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各驻在单位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治理庸懒散问题,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升党风政风。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强化案件初核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建立定期约谈制定,与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谈话、约谈,及时沟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按照统一部署,参与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三、着力完善提升,进一步提高派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监督实效。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驻在单位的联系沟通,各驻在单位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重要会议,须提前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落实重大事项报告、重要文件资料报送相关责任,做到重大事项早知情、早介入、早监督。
2、强化队伍建设。围绕主责主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不断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部门联络员队伍建设,年内举办一次纪检监察联络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水平和派驻工作履职能力,实现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双促进双落实,努力开创纪检监察派驻工作新局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