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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农委纪检监察组:应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08 14:59:19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为深入推进县委“1166”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农委和驻农委纪检组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持之以恒抓学习,驰而不息改作风。

坚持抓早抓小,提醒在前。驻农委纪检组坚持抓早抓小,严格督促落实各种学习会议,做到事前多提醒,线索早摸排,问题早发现。在农委召开的“作风状态提升年”动员会上,通报批评了24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以反面典型案例的教训进行警示教育、触及思想、触及灵魂、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坚持诫勉谈话,解决问题。农委党委和驻农委纪检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疏堵结合。针对县农委三名工作人员何伟、裘德群、徐建国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安排党委委员孔祥平同志配合驻农委纪检组组长梁庭琴同志分别与两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其错误行为,并就加强理论学习、遵守文明礼仪、树立规矩意识、提升作风状态提出要求。

坚持一岗双责,强化问责。农委党委和驻农委纪检监察组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监督职责,强化“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对于违反交通行为的工作人员,不仅对其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更与其所在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大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加强对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的计划管理,加紧对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的宣传引导,当好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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