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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对"三拍"干部严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员22人

发布时间:2014-11-28 08:25:47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重大经济事项不经集体决策造成严重损失;违规兴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都将被严肃问责。11月21日,湖南省长沙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均收到了一份“问责”清单——《长沙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领导干部将被问责的43种情形和8种问责方式,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界定和问责有章可循,也给权力的行使戴上了“紧箍”。
  “在重大问题上靠拍脑袋决策,在决策进行可行性论证时靠拍胸脯作保证,因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后就拍屁股走人”。为防止这样的“三拍”干部出现,近年来,长沙市聚焦经济运行的重点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涉及群众利益的敏感问题,尤其是“三拍”干部乱作为问题,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年来共对275家单位366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累计查出违规金额23万多元,决策损失浪费金额541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2万多元,移交案件线索21起,处理相关责任人员22人。“此次长沙出台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界定和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该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
  该办法规定了43种将被问责的情形,主要涉及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土地、环保、民生等政策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七个方面。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挪用民生资金、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损害群众和国家利益等经济乱作为问题均纳入了问责范围。
  据介绍,该市领导干部一旦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被发现存在43种问责情形中的有关问题,将由审计机关提请有关领导研究后,作出问责决定。纪检、组织、监察、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就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实行问责。问责方式有8种,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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