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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实行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

发布时间:2013-04-22 10:30:58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日前,县审计局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和县长审定意见,按照《广德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县办【2013】14号)的规定,对16名乡镇及县直部门离任领导干部及原所在单位下发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通知书》。通知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及原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填写《广德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书》,经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审核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同时要求离任领导干部提交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情况书面材料。交接书及个人履职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备案;县审计局在离任交接的基础上,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对5名离任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既可让离任领导干部走得清楚,也能让接任领导干部接得明白,有利于区分前后任领导的经济责任,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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