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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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单位制度建设重点及其分工

发布时间:2008-06-20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颁布。       
2、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建设以及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等单位协助配合。
3、研究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建委、县农委、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监察局等单位协助配合。
4、研究制定科学民主决策以及依法行政方面的制度。由县法制办牵头,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城管局等单位协助配合。
5、研究制定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政风建设方面的制度,由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法制办等单位协助配合。
6、研究制定有关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面的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法制办等单位协助配合。
7、研究制定有关建设工程、土地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招投标工作方面的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建委、县国资委、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协助配合。
8、研究制定有关社保基金、城乡低保金、扶贫救灾、住房公积金、民生工程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方面制度,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分别牵头,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地税局等单位协助配合。
9、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农业综合开发、支农惠农、非税收入、公务消费等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银监办等单位协助配合。
10、研究制定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由县建委牵头,县发改委、县房管局、县监察局等单位协助配合。
11、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制度,由县环保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协助配合。
12、研究制定有关医药购销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制度,由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其中卫生局负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质监局、县法制办等单位协助配合。
13、研究制定解决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突出问题方面的制度,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县农委、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建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信访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单位协助配合。
14、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县监察局等单位协助配合。
15、研究制定行政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由县编办牵头,县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协助配合。
16、研究制定信访体制机制工作创新方面制度,由信访局牵头,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等单位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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