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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把好纪律审查“出口”关

时间:2019-03-27 16: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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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评查的20起案件,基本覆盖了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出)纪检机构所查办的案件......”近日,广德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对2016-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始终以“二十四”字方针(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为标准,从证据采集、事实认定、条规适用、程序手续、文书格式、纪言纪语使用、处分执行、材料归档等方面,对所有抽查的案件逐一“过堂”。

谈话笔录签字确认表述不够规范;谈话笔录无具体起始时间;使用的谈话笔录和案件登记表仍是旧样式......经过一番严格细致的评查,案件质量总体较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量纪恰当、手续程序到位,但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在谈话记录、审查报告和处分决定中,纪言纪语、法言法语使用不够专业精准,审理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有待加强,这也折射出我们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同志自身业务能力还不够强。”“对受处分人的处分执行落实,还需加强与组织、人社等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在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反馈和分析后,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有精准到位的“自我剖析”,也有工作瓶颈的“寻求突破”,敢于直面业务短板,善于在执纪中思考,在探讨交流中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案件审理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是纪律审查的‘出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水平的‘窗口’。下一步,我们将选优配强案件审理人员队伍,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案件评查以及参与案件旁听庭审等形式,切实提高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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